企業(yè)如何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最長期限為多少?
2024-11-12 14:18:49未知
勞動合同的期限本應當是由勞動合同雙方約定??梢允枪潭ㄆ谙薜膭趧雍贤?,也可以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還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就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雙方約定期限。
勞務派遣中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作出了法定期限,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勞務派遣單位為了逃避用人單位的責任,故意在勞動合同中不約定具體的合同期限,而是規(guī)定以勞務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務派遣協(xié)議中約定的工作時間或者勞務派遣工為接受單位提供勞動的實際時間為準。如果勞務派遣協(xié)議中約定期限為一年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也為一年。如果勞務派遣工在接受單位提供勞動提前結束的,勞動合同也同時結束。對此有些同志建議,勞務派遣單位不是中介,勞務派遣工是勞務派遣單位的正式員工,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承擔用人單位的相應責任,建議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期限,且該期限不得少于勞務派遣協(xié)議中約定的期限。
為解決這個問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這一規(guī)定,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的勞務派遣單位認為,實踐中將接受單位的用工期限作為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的做法確是不合適的,但是本條規(guī)定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是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法對一般的勞動合同沒有最低期限的規(guī)定,如果僅對勞務派遣合同規(guī)定最低二年期限,必將導致法律前后不一致,也加重了勞務派遣單位的負擔,造成不公平。有的用人單位提出,勞務派遣單位必然會將最低二年期限的負擔或多或少地轉嫁給用工單位,這樣將會使得用工單位的成本大大提高,不利于就業(yè)。還有的提出,規(guī)定勞務派遣合同的最低期限為二年與有關勞務派遣應當在臨時性、輔助性與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規(guī)定相矛盾。
經過反復研究考慮,我們認為,為解決勞務派遣中用人單位故意在勞動合同中不約定具體的合同期限,而是規(guī)定以勞務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務派遣協(xié)議中約定的工作時間或者勞務派遣工為接受單位提供勞動的實際時間為準,如果勞務派遣工在接受單位提供勞動提前結束的,勞動合同也同時結束這一做法,法律對勞務派遣的勞動合同期限作出最低期限的規(guī)定是必要的,這不僅可能解決勞動合同期限的問題,同時規(guī)定,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要支付不得低于勞動派遣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這也是限制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不正常發(fā)展的有效的經濟手段之一。(轉載件)
( 業(yè)務部)